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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调查取证,如果离婚男女双方都要房子怎么办
作者:匿名 来源:本站原创 所属分类:新闻中心 访问统计:15

一、如果离婚男女双方都要房子怎么办


1.离婚时遇双方都要房子,会考量房屋状况与双方经济力等。若婚后共同购且无特别约定,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一方得房权,获方获相应补偿。


2.协商不成时,法院依房屋实际、双方贡献等判决。如房屋由一方居住利于孩子成长等,会判归该方,同时补偿另一方。


3.若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且登记其名下,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但可要求补偿婚后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


二、离婚双方都争房产法律上如何判定


离婚时双方争房产,法律按以下原则判定:


婚前一方购买:若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归购买方;婚前贷款买,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归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补偿。


婚后购买: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应准许;一方主张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评估,取得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法院拍卖、变卖房屋,分割价款。


父母出资: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赠与,属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三、离婚双方都争房子法律上怎么判


离婚时双方都争房子,法院通常按以下规则判决:


1.若房子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一般判归该方,属其个人财产。


2.若房子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对房屋的贡献、抚养子女情况、有无过错等因素。若一方抚养子女,可能会适当多分;若一方存在过错,也可能少分。


3.若房子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法院一般判房子归首付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由获得房子的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当面临离婚且男女双方都想要房子的情况时,这确实会让人陷入纠结。除了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房屋归属协议外,法律上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比如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看谁更有能力支付后续可能产生的房贷、装修费用等。也会考量孩子的抚养问题,如果一方抚养孩子,房子判给这一方可能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