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就能离婚吗
单方面提起离婚诉讼并不意味着注定能够离婚。法院审判离婚的核心依据是确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已经彻底破裂。在具备充足证据证实符合特定法定夫妻情感破裂情况下,例如重婚行为、与第三者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存在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等,或者经过法院调解后仍无法挽回,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法院将作出离婚判决。然而,若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达到破裂程度,那么法院很可能不会做出离婚的判决。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就不判离吗
并非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就不判离。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即便一方不同意离婚,只要另一方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符合上述法定离婚情形,经调解无效,法院依然会判决准予离婚。
三、单方起诉离婚满足啥条件才会判离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单方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核心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具体情形如下: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虽未登记但持续、稳定共同生活。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等侵害行为。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强调恶习的持续性与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需是因感情问题而分居,且持续满两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兜底条款,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判定。
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