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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审判不离后怎么保护共同财产


1.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仍为共同共有,双方平等享有处理权。日常生活需要方面,一方可独立决定财产处理;非日常生活需要的重要处理决定,则需双方平等协商一致。


2.若一方擅自处分重大共同财产损害另一方权益,另一方并非随时能请求分割财产。需满足特定法定情形,如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或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3.建议双方加强协商,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充分尊重对方意见。若出现擅自处分财产情况,受损方应及时收集证据,在符合法定情形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一审判不离期间共同财产被转移咋办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期间,一方转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要及时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房产过户手续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其次,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继续转移财产。在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况下,可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最后,在后续离婚诉讼中,向法院提供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请求法院对转移的财产进行合理分割,并对转移财产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三、一审判不离期间共同财产保护有啥法律途径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期间,为保护夫妻共同财产,可采取以下法律途径:


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密切关注对方财产动向,若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会根据情况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申请分割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不必等到离婚时再分割。


保留证据:注意收集和保留与夫妻共同财产相关的证据,如财产凭证、银行流水、购物发票等,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