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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属于无效遗嘱行为


1、无效遗嘱行为常见于以下情形。首先,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所立遗嘱无效,这类人无法准确表达自身意愿,比如一些认知存在严重障碍的人立的遗嘱。

2、其次,遗嘱应体现立遗嘱人的真实想法,受欺诈、胁迫而立的遗嘱无效,这与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相悖。


3、再者,伪造的遗嘱是无效的,它不是遗嘱人真正所立。


4、最后,遗嘱被篡改部分无效,这是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和完整。总之,遗嘱需满足法律的形式与实质要求才有效,不然可能无效,无法达成立遗嘱人的愿望。


二、哪些情况会导致遗嘱丧失法律效力


遗嘱丧失法律效力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遗嘱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比如遗嘱人在立遗嘱时精神不正常、智力有障碍等,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这样所立遗嘱无效。


其次,遗嘱内容并非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像是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违背了遗嘱人内心的真实想法,是无效的。


再者,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遗嘱只能对遗嘱人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进行处置,若涉及他人财产,该部分内容无效。


另外,遗嘱的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例如自书遗嘱没有遗嘱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都会因形式瑕疵导致遗嘱无效。


最后,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无效遗嘱行为后遗产该如何分配


若遗嘱被认定无效,遗产分配将按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此外,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